臥式殺菌鍋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(yǎng)辦法
1、本設備禁止超越規(guī)劃壓力,超越規(guī)劃溫度運轉。
2、運用臥式殺菌鍋的操作人員應經訓練考試合格,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(guī)程和崗位責任制。并常常堅持安全附件,完全、活絡、牢靠、發(fā)現不正,F象應及時處理。
3、臥式殺菌鍋裝設有安全閥、壓力表、溫度計等安全附件,本設備添加溫度調理設備,在運用過程中應加保護與定時校驗。本設備的安全閥敞開壓力等于規(guī)劃壓力,應常常堅持活絡、牢靠,應避免隨意調整。壓力表精度不低于2.5級,無鉛封壓力表不得運用。其準確度至少應每查驗一次,壓力表指示失靈,刻度不清,表盤決裂,泄壓后指針不回零位,鉛封損壞等狀況,均應立即替換。溫度計應進行定時查驗,運用前應以規(guī)范溫度計校驗正,今后每年核正一次,凡水銀柱開裂和與規(guī)范溫度相差超越0.5C則應送修或更換。
4、臥式殺菌鍋應定時查看,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查看,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內部查看,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查驗,查驗前的準備工作和查驗項目,均按“規(guī)程”和有關規(guī)定進行,查驗陳述存檔存案。
5、在運用過程中應常常對斜面自鎖楔塊、滾輪、鍋耳、轉環(huán)、法蘭等滑動與翻滾觸摸部位涂改滑脂和機油,以確保磨擦面處于光滑狀態(tài)。
6、殺菌鍋鍋身法蘭面上的密封圈因老化,缺損和磨損過大時,應及時替換,以便確保密封,避免走漏。
7、設備停用時,應將殺菌鍋和殺菌鍋鍋蓋的表里外表清洗潔凈、吹干。外露加工外表刷以防銹油;安全檢測控。 |